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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青年百人计划”实施办法(高校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,培育充实我校高端人才队伍的后备力量,结合学校发展实际,制定本计划。
第二条 实施“xx大学青年百人计划”,须坚持立足全国、争创一流的遴选培养标准,坚持客观公正、规范透明的工作程序,坚持动态开放的培养体系和运行机制,面向校内外公开遴选优秀青年拔尖人才,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的杰出青年学科带头人,形成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储备。
第三条 坚持“公开竞聘、程序规范、重点支持、柔性管理”的工作原则,在集中资源鼓励优先发展的同时,给予相对宽松的考核周期,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融入平台、勇于创新。
第二章 入选条件
第四条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、申请人年龄:文科38周岁以下,理科35周岁以下;
2、身体健康,德才兼备,学风端正,治学严谨,具有较高的思想z治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;
3、申请人具备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自主创新能力,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立足前沿的学术发展规划。
第五条 申请人学术水平居于相关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,近5年来取得的学术成果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、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并被:SCI 1区收录或在学校规定的1A级刊物发表至少3篇,论文研究方向一致且有较高的他引率;
2、入选ESI热点论文或高被引论文1篇;
3、作为主要完成人,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(一等奖排名前4,二等奖排名前2),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
第三章 相关待遇
第六条 事业发展经费: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商定,实验类理科、工科类在60万元以内,非实验类理科、人文社会科学类在20万元以内。
第七条 通过此计划引进的人才一次性提供安家费(税前、含购房补贴)40万元。
第八条 入选本计划五年内,除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、保险、福利等待遇外,还可每年享受岗位绩效25万元(税前)。第六年起根据学校政策核定个人绩效。
第九条 入选者当年即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,满足学校有关规定,可以破格申报教授。
第四章 工作程序
第十条 个人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xx大学青年百人计划申请表》,并附相关身份证(护照)、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、教学科研业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,报送各院所。
第十一条 单位初审。各院所学术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履历及其学术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初审,并对其学术水平、履职能力、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考核,形成初步意见并报本单位团队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。
本单位团队政联席会议根据学术分委员会考核意见,结合单位实际进行研究,确定拟引进层次、工作任务、工作目标等,并将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提交学校人力资源处备审。
第十二条 学校审批。人力资源处和相关部门对各院所推荐人选的学术成果、工作任务、工作目标、经费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后,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其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九条 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填写《xx大学青年百人计划申请表》,经人力资源处会同相关处室审核后,报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组审批,确定入选名单,签订合同书。
第二十条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可自主申报相应层次的岗位,符合条件者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,但不享受安家费及事业发展费支持。
第二十一条 海外高水平大学指权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300名的大学。
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学校下文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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